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皖财税法〔2020〕456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这是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以来,在连续7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同时,获得的又一项税收优惠资格。这两项资格的取得既是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运行工作的肯定,也为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后,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均免征所得税。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3年4月9日,是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于2017年获评安徽省“5A级社会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2017年7月25日,安徽省民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认定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