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
甲方: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校友
乙方: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一、为支持安徽工业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甲方自愿捐赠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万元),用于启动设立“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荣校基金”,后期如有81级校友追加续捐,另行签订协议。对该基金,乙方按实际到账金额予以1:1配套,该基金当年产生的利息收益总额专项用于下一年度“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荣校奖学金”。
二、签订协议后,甲方于签字后的30日内把捐赠款汇入乙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0 1658 6080 5301 1912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捐赠后,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捐赠信息由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寄给具体捐赠人。
四、乙方充分尊重甲方的捐赠意愿,认真履行协议条款,管理使用好甲方捐款。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全体校友 乙方: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荣校奖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全体校友签订的《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经双方共同研究,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荣校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学对象、名额与标准
对象:安工大校友第二代、第三代子女在安徽工业大学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名额:每年奖励4名。
标准:3000元/人•学年。
二、奖学条件
1、品德良好,且无不良记录;立志成才,且有上进表现;孝顺父母,关爱同学,尊敬师长,传承校风且有实例;
2、学习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课程;
3、实践创新能力强,省级专业或学科领域比赛、国家级(含国际)专业或学科领域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属团队获奖的,须是团队的主力成员);
4、在综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校友下一代。
三、评审组织
成立“安徽工业大学钢院81级荣校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安徽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处牵头,成员由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钢院81级校友代表组成,具体评审事项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承办。
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将获奖人员情况及本奖学基金的财务相关情况及时在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并反馈至钢院81级校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