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太仓市春亚实业有限公司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太仓市春亚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捐赠协议,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安徽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商学院大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女生。
二、评选人数与助学金标准
1、人数:7名,其中机械工程学院4名、商学院3名。
2、资助标准:从大二年级至大四年级,连续3年,每人每年平均5000元人民币,视资助对象家庭经济与学习实际情况,分别按4000~6000元/年具体确定。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女生
2、有立志成才的愿望和勤奋刻苦的实际表现;
3、无不良嗜好;
4、尊敬师长,关心关爱同学。
四、评选流程
1、学院组织差额推荐建议人选。包括辅导员老师组织班级推荐、年级遴选、学院公示(5天)、学院院务会议讨论确定建议名单4人(差额1人);
2、基金会秘书处提交捐赠方审核。基金会秘书处根据捐赠协议,对学院推荐的名单及相应学生家庭经济、学习状况进行初审,并于学院沟通情况,初审无异议后,向捐赠方提交建议名单及学生相关信息;
3、捐赠方审核确认并反馈基金会秘书处。捐赠方在收到建议名单及相关学生信息表后,在差额名单中确认最终的资助对象,并适时反馈至基金会秘书处;
4、基金会秘书处公示并执行资助。基金会收到捐赠方确认信息后,在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上公示安徽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太仓市春亚实业有限公司助学金”资助名单(5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财务部及相关学院执行资助。
5、颁发助学金活动。由基金会秘书处与捐赠方和学院沟通,在适当的时间邀请捐赠方参加颁发助学金活动。
五、资助反馈
资助程序完成后,相关学院要及时帮助和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定期评估本助学金的效果,向基金会秘书处和资助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