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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海东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校友处(基金会秘书处)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上海东铭”奖学金章程,现将2021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实行等额评选,共14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具有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平均学分绩在85分以上;

 4.二年级学生英语统考国家四级总分80%以上,三、四年级学生英语统考国家六级;

5.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如实填写《东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组织评议,推荐一名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工部;

3.学工部复核,组织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

 4.各学院要及时完整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如下:

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公示材料:纸质版

 2.11月12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均要盖学院公章,并送至东区新大活306,电子版发送到QQ(55266964)。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