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江西和康集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作者:校友处(基金会秘书处)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江西和康助学金章程,现将2021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名额与金额

 相关学院本学年全体在籍在校学生,实行等额推荐,具体如下:

资助标准

学院名称

一等(人数)

 

(5000元)

二等(人数)


(4000元)

三等(人数)


 (3000元)

合计(人)
商学院
2 6
3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3 5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 1 2 4
外国语学院 1
1 1 3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 1 3
合计人数 6 10 10 26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3.原则上家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乐观进取,立志成才,上一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测试合格;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各年级相应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

 该助学金项目不受其他奖助学金项目评选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

2.学院认定,根据分配名额初步确定资助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工部;

3.学工部复核,组织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要及时完整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如下:

 申请表:纸质版

 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公示材料:纸质版

 2.11月18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均要盖学院公章,并送至东区新大活306,电子版发送到QQ(55266964)。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0日